关于做好2022年度“小金库”自查工作的承诺
根据学院《关于做好2022年度“小金库”承诺公示工作的通知》,我部门现做以下承诺:
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全面 构建“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》(皖办发〔2016) 60 号),进一步巩固深化“小金库专项整治成果,切实解决 “小金库”防治难点问题,本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了 “小金库” 自查工作。现郑重承诺如下:
一、严格按照要求,全面开展了本单位“小金库”自查 工作。
二、经过全面排查,本单位已无任何形式的“小金库” 存在。
三、本单位保证今后不设立任何形式的“小金库”。
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负责。
部门(单位)主要负责人签字:毛磊
2022年元月12日